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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根据《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成人社发〔2023〕4号)《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党群工作部 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员额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高教文体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教师人力资源配备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成都高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成都高新区教育系统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纳入员额教师管理序列。具体招聘学校及发布公告的公众媒体见《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学校表》(附件1)。各学校招聘公告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各学校公告。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各招聘学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学校公告。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应聘普通高(完)中高中学段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毕业院校须在成都高新区员额教师招聘院校范围内(附件2)。


(3)截至公告发布当日,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4周岁。


2.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截至2024年6月30日)。


(2)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赛课一等奖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等院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赛课一等奖者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有精神病史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 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 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担任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4年7月9日09:00—7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9日09:00—7月12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7日09:00—7月19日17:00。


4.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栏目,进入“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各学校招聘公告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查询。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3份(报名系统内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个人应聘中心”(https://www.rc114.com/pta/)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等信息,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各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通过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招聘考核


(一)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确属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笔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2024年7月25日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栏目查询。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及原件校验。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2:1。原件校验名单在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2)原件校验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并向招聘学校交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国内学历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国内学位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认证)、职称证书、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具体以原件校验通知要求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采取无学生教学试讲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以无学生教学试讲为主,满分100分。总成绩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完成。


(一)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在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备案后实施员额制管理,由各学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九、咨询电话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028—61511887

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各学校公告。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纪检监督电话


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

教育文体局纪检组:028—82829317



十一、附件(扫二维码获取)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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