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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网信办依法对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接上级网信部门通报,南昌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IP疑似被黑客远程控制,频繁与境外通联,向境外传输大量数据。


经过立案调查、现场勘验、远程勘验(采样技术分析)、笔录问询等工作,查明:1.该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所属的服务器遭境外黑客攻击并植入可获取服务器文件管理权限和命令执行权限的木马程序,大量数据疑似泄露或被窃取,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该公司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未加强风险监测,在发现数据安全漏洞风险和事件时未采取补救措施,未履行风险监测、补救处置等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2024年5月15日,南昌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南昌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涉案公司表示,已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造成的不良影响,诚恳接受处罚,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下一步,南昌市网信办将持续依法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


来源:南昌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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