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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者不能成为怨妇,但可以成为阐述者!

烟语法萌 烟语法萌 2019-05-15

          

         记得前些年有个管理法院微博的网友,管的风生水起获得过全国什么十佳,后传因错发了条微博受到上级压力,传出正在办理辞职。面对传言,该网友发微博称,“领导、同时待我都很好,彼此信任有加,无任何院领导要求我辞职,去留都纯属个人意愿和选择。”后来,传言成真,该网友真的辞职了。


      事情没完,几年后,该网友微博中的几句大意“我深爱着法官这个群体,但鄙夷其中某些人的做派”等话语,遭到了法院几个自媒体的发文狂轰,标题为“忘恩负义”、“撂下饭碗就骂娘”之类等等,大有离职者不能抱怨老东家,否则就是忘恩负义之味。


      又过了数年,其中围攻该网友的公号一位小编也辞职了,公开的长达5000字辞职信,充斥着“待遇太低,无法养家户口”、“勿怪领导、对不起组织培养”之类的感言,理由说的冠冕堂皇,但也难掩失落郁闷之情。其同县同窗隔壁公司好友则发文直言,为其单位“只用其才,不用其人”鸣不平。



      世事无常,风水轮流。近年来,法官、检察官辞职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有些媒体以“辞职潮”来形容。尽管官方一直称,法官离职者占比很小,属于正常人才流动,但不争的事实是,某些法院法官队伍现在成了娘子军战队。没一个法检离职者,都是有抱负的,其背后都有一段辛酸的历程。


       笔者接触过不少法检离职者,时间长了,就发现一个规律:离职前,这些人往往对单位的不公现象义愤填膺,笔耕不辍,发文表意,屡受单位警告谈话,甚至背了处分;离职后,在辞职信里却对单位感恩戴德,赞扬有加,转行后大多埋头业务,对离职前的遭遇默不作声,甚至有的在法院受到舆情冲击时,还不分原由发文痛斥同行律师力挺法院。


        既然心受了委屈,辞职打算远走高飞了,再无那些条条框框和谨小慎微的限制,还要费尽心思找自身原因,给单位贴金或是沉默,这是为何?


       有网友的解释是:离职前抱怨,是还以为有改观的可能,心存改善的侥幸;离职后首要目标是赚钱,业务还要依靠原来法院照顾,抱怨徒增仇意,与之前受的委屈相比,还是经济利益为重。抱怨了也是与己无利,故,多沉默而。


        抱怨,指心中怀有不满,责怪别人。早就有心理学研究表明,抱怨过多很可能导致当事者也会按照消极的方式行事。就离职者而言,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体制工作环境,再多的抱怨对自己的境况也是于事无补,反而回忆那段委屈历史坏了心情,甚至可能增加麻烦。由此可见,离职以后在抱怨之前的种种不公,却无必要,堪称明智。


        然而,不抱怨,不代表不应阐述。将自己在体制内的那段经历阐明,是对自己人生经历的一段总结和说明。每个离职者都可以说是那段体制环境的不适应者,不管是好的环境还是坏的环境。世俗眼光里,体制内离职者是以失败者的姿态出现的,尽管这些年能改观些。记录那段历史,不仅是对自己人生的总结,也是向世人解释自己的人生选择。


        阐述是为了告诫后来者,启示未来路。不容置疑,公务员还是目前许多大学毕业生梦寐以求的工作岗位,每年法检都在大量进人。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兵,也许自己的经历正在,或者即将发生在这些新人身上。作为个体,能够改变环境的很少,但是我们可以及早规避,合理规划人生。如果阐述总结能够告诫后来者,对自己未来有所启示的话,何尝不是值得?


        阐述是为了发声,让世人更多的关注体制内的一些弊端。犹如司法改革,在法检这向社会输出公平正义的机关,有没有“劣币淘汰良币”的现象,有没有自己就不公平合理的地方?要知道,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影响的可能只是个案,一个不称职的法官将会批发产生不法的案件结果,而不合理的法官选拔机制则会污染整个掌管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指出体制内导致离职的成因,事关社会的道义法理,也涉及离职者本人利益吧。



       曾经有一篇点击量多几百万的“毛驴之死”作者北京瘦马,目前已经辞职了。作为一个离职前开公号被处理的典型,笔者劝他,写写你的辞职感想吧。他回答:会的,在合适的时候吧。但愿不是空话。


       只有经历过才知道痛在那里。离职者尽管不适合成为哭天抢地、于事无补的“怨妇”,但应该成为惩前毖后、有所交代的“阐述者”吧?


       世界更公平、法治更完备,不是每个法律人应有的追求吗?



     

      附某网站总结的“是时候辞职”的十种状况(看看罢了,别当真哈,辞职是勇敢者的游戏!):


        1、这份工作总让你生病;2、创造力下降;3、不再能学到新技能;4、屡次和升迁擦肩而过;5、工作重组与你无关;6、付出得不到认可;7、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8、对工作失去兴趣;9、公司价值观和你不再合拍;10、公司在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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