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闻 | 知刑博士生学术沙龙第13期顺利举行



2023年11月7日中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知刑博士生学术沙龙第13期顺利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吴贻森分享文章《网络猥亵行为认定的三重视角》。人大刑法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王熠珏老师出席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2级刑法学博士生王冰鑫同学担任主持人。





分享环节

吴贻森博士后基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从强制手段、接触方式和猥亵性质三重要素出发,讨论网络猥亵行为的定性问题。在强制手段上,“胁迫、诱骗”对儿童对象而言仅是记述的要素,不做规范性判断。在接触方式上,否定网络猥亵行为的当场性要求,能够让当事人感知到来自他人行为的性冒犯而引发自身的性羞耻感的方式均符合猥亵行为接触方式的要求。在猥亵性质上,行为猥亵性质的判断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内心倾向。






与谈环节

在与谈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1级刑法学专业博士生余昌安同学首先在宏观上对文章的题目设定、整体结构以及是否能击中实务者难点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其次从中观上认为可以在共识部分缩减一下篇幅;最后在微观上对“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中的性同意年龄改为16周岁”等观点进行商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2级刑法学专业博士生王泰人同学首先对文章多问题并进的写作方法提出商榷;其次对文中所针对的几个靶子是否现实存在提出疑问;最后探讨了我国通过司法解释拓宽传统刑法概念的做法可能产生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3级刑法学专业博士生薛子寒同学对“诱骗”手段导致被害人认识上的错误区分为法益错误和动机错误,以及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判断标准也应当根据二者之间不平等关系的程度和未成年人实际的性判断能力,予以相应的降低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并对文章引注的观点发表看法。





自由讨论环节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2级刑法学专业博士生范洁同学对于文章内容和结构提出了建议,其一是文章摘要中存在语病;其二是文章中第二部分和最后一部分的创新点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其三是文章没有结语。吴贻森博士后对以上同学的观点依此进行回应。






点评环节

在点评环节中,王熠珏老师对论文写作及发表方面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在文章撰写完成后可以多征求他人的建议,集思广益,发现自己撰写时没有注意到的问题,以此实现对文章的进一步完善。其次,对于文章观点的论证应当力求严谨、完善,对于已经有定论的论点,可以尽量避免过多的论述。最后,在文章引用方面,应注意多引用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文章。

往期推荐:

新闻 | 知刑博士生学术沙龙第12期顺利举行

新闻 | 知刑博士生学术沙龙第11期顺利举行

学术前沿 | 张小虎:网络言辞侮辱的典型事实形态及其刑法定性

学术前沿 | 郑平心:破产程序中刑事退赔的适用顺位:反思、原理及重构

学术前沿|杨兴培:“三阶层”犯罪结构模式的中国实践再批判


编辑:姚敏
审校:罗鸿燊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