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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物技术伦理价值冲突的哲学思考

李宏伟 思庐哲学 2021-02-09



对科学和技术做整体评价 ,简单地断言它是天使或者魔鬼, 都容易陷入某种片面性。对于不同境遇下具有不同需要的主体而言, 科学和技术具有不同的价值和意义。对于科学和技术研发、运用的具体问题研究,无疑会丰富和加深我们对于科学和技术的全面理解。以下对现代生物技术伦理价值冲突的哲学思考 ,就是这种具体问题的分析。


现代生物技术, 不论是异种移植 、基因技术还是生命克隆 ,可能引发各种各样的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的形成可以归结为现代生物技术操作的几个基本特征,这就是现代生物技术对自然秩序的入侵 ,个体的完美要求与社会平衡间的冲突, 人的“非人化” 或说是人成为机器 ,人性的技术化所致的人的身心二元论的消解。


一、现代生物技术,特别是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初步完成 ,标志着人类历史由认识客体 、改造客体的时代转向认识主体、改造主体的新时代。对于主体的改造不同于对客体的改造 ,所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不再是技术应用之后的间接的渐进表现 ,而是现代生物技术的具体研究就直接关涉尖锐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念冲突 、社会冲突。按照基督教的创世说 ,人是上帝的造物, 分享着神的灵性。但是, 随着技术的每一进步,首先是自然的“祛魅” ,而后是上帝的废黜 ,“上帝死了” ;而今, 该轮到人了 。人类是大自然的自然进化结果 ,现在我们要对这自然之果进行人为的基因改造 ,这实际上是斩断了人的自然进化之根。基因技术是否是上帝为人类创造的第二个禁果 ? 如果说第一个禁果是“智慧之果” ,那么, 第二个禁果又意味着什么呢?


二、基因技术的应用 ,更多的是为了弥补个体缺陷 ,追求个人的完美, 但由此引发社会问题 ,社会的完善经受考验 。我们有理由申辩, 个体缺陷的弥补就是对于人类完美的提高 ;但是, 问题在于人类基因的完美只能算是人类的生物性完美 ,并不一定意味着人类的社会性完美, 也不意味着人类幸福水平的一定提高。随着人们对于基因的逐渐认识 ,基因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们不断找到人的性格、行为背后的基因原因 ,犯罪、暴力、强奸似乎都有一定的基因根据 ,好像一切“都是基因惹的祸” 。基因工程、克隆技术似乎可以成为人们解决一切问题的最终有效办法 ,人们的家庭观 、人生观 、价值观 、世界观及其以往的社会规范 、生存法则都受到从未有过的强烈冲击, 人们曾为之努力 、奋斗的信念 、理想都不再像以往那样激动人心 。在奥林匹克运动中,违禁药物的服用被认为是一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丑恶行为 ,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 今后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不是还要做运动员的基因检测, 到底什么人(具有怎样的基因的人)可以 、有资格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不是没有基因限制 ,所有的人包括克隆人都能够在赛场上“公平”的竞争呢 ? 现在我们有万众注目的世界杯比赛 ,有机器人足球比赛 ,那么 ,克隆人参加哪一个运动会合适呢 ? 根据不同科学家的不同算法,一般认为借助基因技术人类寿命在最近几十年里,有望达到 120 岁或者更多 。长寿是我们的梦想,但人类寿命的迅速大幅度提高确实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 ,甚至可以说是社会灾难 。个体过长的寿命会延缓人类的进化, 会造成社会发展的相对停滞。“个体过于长寿会带来人满为患的威胁和上下几代人之间的对立,为争夺有限的资源和空间 ,上下几代人之间可能进行大量的畸形竞争。”(〔1〕, p .45)


三、人的“非人化”或说是人成为机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 。如果说拉美特里在 18 世纪只是把人类比为机器 ,那现代技术则可以把人实际改造成为机器。什么是人? 人既是生物实体, 又是精神载体 ;既具有自然属性 ,又具有社会属性;人是躯体与大脑的统一 ,是体、理、情三者的统一 ,是自然、社会与思维三大领域的结合部。如果我们用技术手段破坏了人的上述这些本质特征, 那就是使人“非人化” 。也有的学者不把这看作是人的“非人化” , 而是看作人的进化的新形式 。丁长青指出:“机器体系在有机化 、人格化的过程中,不仅获得了生命的基本特征和进化能力 ,而且远远超过了人类本体进化的速度和程度 ,这就是以工具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所开辟的人类体外进化之路 。” (〔2〕 , p .22)随着人的体外进化的不断加速 , 人不断感受到来自于自身创造的人工自然的压迫 、威胁 ,人必须优化自身本体。从起初的保胎与胎教 、医疗和手术 、人工授精与试管婴儿到现代的基因工程 、克隆技术都是人优化自身的手段 ,也是人的本体进化的形式 。丁长青把人的自身优化看作是对于人的体外进化的抗衡 , 看作是人的进化形式的协调统一 。现代技术对于人体自身的改造到底是人的进化的新形式 , 还是人的“非人化” , 这只能是以人的本质为标准 。人的本质不但具有变异性 ,同时也有相当的稳定性 , 体 、理 、情的统一是人类的本质特征 ,是不能割裂的。

四 、基因科技导致人的身心二元论的消解。林德宏先生指出 , 人是物质精神的统一体 , 具有物质精神二象性。


(〔3〕 , pp .4 -6)“对基因科技来说 ,一方面它实际能够干预的只是人的自然体 , 而这却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 ;另一方面 ,它干预的对象又是人的整体本质及主观性的自然基础 。”“如同在人的身心关系中 ,心常常把身作为奴隶来实现许多与身无关的愿望并为害于身 ,科技也开始把人性作为支配的对象 ,并必然使人性物化 、分化和异化 。”(〔4〕 , p .25)基因技术的滥用使人身归附于人心 ,人的心身二元对立被消解了 , 人的本质上的统一性与完整性被破坏了 。对于人身的基因操作 , 既是人的自由发挥 ,同时也是技术理性的张扬 、疯狂 。基因技术的滥用应当说只是人性的技术消解的第一步 ,当人的意识控制技术进一步提高 ,人的主观精神也实现了技术操控时 ,人的身心两方面就完全消融在技术理性之中 , 真正的人也就将不复存在 。

五 、从生命伦理学到生命哲学 ,从更高的层次感悟生命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诞生于 20 世纪 50 、60 年代 。生命伦理学是用伦理学方法 , 在跨学科和文化的条件下 , 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维度 , 包括道德见解 、决定 、行动 、政策 ,进行系统研究 。生命伦理学重在探究行动的规范 :应该做什么 、不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 。生命伦理学经常采用的是道义论和后果论两种理论方法 , 但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5〕 , pp .31 -33)

道义论的问题是 :(1)处于伦理推理顶端的原则从哪里来 ? 如何得到辩护 ? (2)每一个病人都处于特殊的情景下 ,临床原则不可能从原则演绎出来 ,而必须在特殊情景下权衡有关方面不同的价值和利益。


后果论的问题是 :(1)不同的后果间难以比较 、取舍 ,特别是对于不同文化背景 、价值取向的人来说 ,更是如此 。(2)固守后果论原则 , 会带来某些让人难以接受的后果 。我们能否接受让一个智商很低但身体健康的人移植器官给五位对社会有重大贡献而器官衰竭的精英呢 ? 显然不能 ,因为人只能用作目的 , 而不是手段 ,这就是道义论的解释 。后果论对付这一反例的办法是 ,后果不仅是衡量某一具体行动的后果 ,而是同时衡量坚持或破坏某一伦理原则的后果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道义论与后果论的相互纠缠 , 不能够截然分开 。判断某一行动是否道德 ,要在具体的情景之下对道义论与后果论作灵活的运用 。正是在道义论和后果论的基本原理基础上 ,形成了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不伤害(non -maleficence)、有利(beneficence)、尊重(respect )和公正(justice)。现代生命技术是伟大的力量 ,有时又是可怕的力量 。生命伦理学以及有关的政策和法律都是对这种力量的社会控制 ,但这种社会控制应该与发展自由的 、创造性的科学研究相平衡 ,促进现代技术的人性化发展。


从伦理学的范围考察生命技术 ,主要讨论的是现代生命技术的利弊 ,应不应该以及如何发展现代生命技术 。但是生命伦理学的伦理规范的哲学依据只有在生命哲学的层次上才能得到更为广泛和深刻的论证 。生命哲学作为一种哲学流派产生于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 ,特别是柏格森的生命哲学 ,其产生就是为了维护和防止人的自由意志被机械决定论所剥夺 。柏格森认为机械论和目的论有同样的缺点 :都以为世界上没有根本新的事物 。机械论把未来看成蕴涵在过去当中 ,而目的论既然认为要达到的目的是事先能够知道的 ,所以否定结果中包含着任何根本新的事物 。“柏格森虽然对目的论比对机械论要同情 ,他的见解跟这两种见解都相反 ,他主张进化如同艺术家的作品 , 是真正创造性的 。”(〔6〕 , p .348)柏格森指出 ,意识试图组织物质 , 使之作自由的工具 ,这样 ,它乃坠入陷阱 :自动性和必然性尾随于自由之后 , 自由终于被窒息 。只有在人那里 ,链条被打断 ,人的头脑能够以另一种习惯对抗任何一种已经形成的习惯 , 使必然性和必然性作斗争 。如果我们的行动出自我们整个人格 , 是那人格的表现 , 我们则是自由的 ;因此 ,真正的自由行动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罕见的 。终极的人生之道是一切人在任一时刻都能同样实行的创造 , 是靠自己对自己的创造 , 是人格的不断丰富 ,这种丰富不靠人格从外界提取的因素 ,却依赖它促使产生于自身的因素 。(〔7〕 , pp .632-633)我们在柏格森的生命哲学里可以看到 , 他对于生命的意志 、人的自由 、进化的创造的讴歌 ,对于依赖完整人格打破理性统治所寄予的厚望 。探索基因时代生命的意义以及引导人们追求精神的崇高性 、创造性 ,是现代生命哲学的中心观点。面向基因技术的现代生命哲学的主要内容有 :首先 ,针对现代生物技术引发的一系列人生困惑 ,确定如何对待人的本质 、人的尊严 、人生的意义等生命哲学问题 。其次 ,要深入挖掘传统生命哲学(如狄尔泰 、柏格森等)的有益成分 。第三 , 探索建立精神科学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葛秋萍 , 殷正坤 :“ 基因技术对生存世界的重塑及其目标选择” ,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 2002 年第 1 期。

〔2〕丁长青 :“ 人的体外进化 ———人与自然的新对话” , 《自然辩证法研究》 , 1994 年第 3 期。

〔3〕林德宏 :“ 人 :物质精神二象性” , 《自然辩证法研究》 , 2001 年第 9 期。

〔4〕吴文新 :“ 基因科技与身心二元论的消解” , 《自然辩证法研究》 , 2001 年第 10 期。

〔5〕邱仁宗 :“ 21 世纪生命伦理学的展望” , 《哲学研究》 , 2000 年第 1 期。

〔6〕[ 英] 罗素 :《西方哲学史(下卷)》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 1990 年。

〔7〕[ 美] 梯利 :《西方哲学史》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 2000 年。


自然辩证法通讯

Journal of Dialectics of Nature

2005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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