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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手记丨帮扶16岁的“家庭脊梁”

2017-08-02 吉林检察

主讲人:许多

整理:王馨

未成年人是亿万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危害的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本|期|主|讲


许多

梅河口市检察院 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 

他秉承着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状况,时刻守护着未成年人,伴随他们健康成长。

  

2017年早春的一个晚上,梅河口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小旭(化名)无证驾驶着自己那辆没有号牌的摩托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因雨天湿滑,视野受限,行驶途中撞上了前方骑三轮车的老人陈某,造成陈某当场死亡。


小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梅河口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将本案提请梅河口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撞车后,看到躺在地上的老人,我特别后悔,我不应该去无证驾车,不应该骑快车,我以后一定不会再犯错误了。”这是小旭在不捕训诫会后发出的心声。16岁的他本该散发着青春的活力,不成想却成为了一起交通肇事致死案的当事人。


我作为本案的承办检察官,看着眼前这个声泪俱下的男孩,心情格外的复杂。别看他只有16岁,可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家庭的顶梁支柱。


在与小旭交谈的过程中,我得知他的父亲因车祸造成肢体残疾,多年瘫痪在炕,母亲天生侏儒,身高只有1米1左右,并且患有智力障碍,低保和2亩田地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平时家里吃的粮食都是靠亲戚和村民接济。生活的逼迫,让小旭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一家修车店当学徒,挣钱补贴家用。

生活已属不易,奈何又起波折


在案件审查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小旭平时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拯救这个三口之家唯一的希望,经过我院和小旭所在村村干部的调解,被害人家属同意接受民事赔偿。小旭在亲属和村民的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家属2万元的基本丧葬费,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我院考虑到小旭是未成年人,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而他的父母又需要他照顾,随即依法对小旭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在小旭家中举行了不捕训诫会。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觉得还要继续给予小旭一些帮助。结案后,我协调了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为小旭家申请了扶贫资金,帮助小旭协调工作。同时,将小旭的故事通过“梅河口未检”公众号传播了出去,有更多的好心人向小旭伸出了援助之手。


“谢谢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我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你们不仅没有放弃我,还帮助我们一家,我会努力工作,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大家对我的关心。”


当我们再次走访小旭家时,小旭的这番话让我真切的感觉到了未检工作不仅仅是打击犯罪,教育、挽救未成年人才是未检人的工作使命,我们要坚持着“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对小旭这类特殊的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社会帮扶,用实际行动践行“未检人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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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天娇

来源:梅河口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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