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地筛查管控宿州
1、北京市(海淀区)
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3、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浦区)
4、云南省德宏州
5、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
6、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西安市(雁塔区)
7、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上虞区、越城区)
8、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9、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10、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东莞市(大朗镇)
11、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12、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崇左市、桂林市(秀峰区、七星区、临桂区、象山区)
13、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1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以上地区来乌返乌人员,落地后将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南京、广州、北京、上海、石家庄、咸阳、泉州、绍兴、无锡宜兴市旅居史全市来乌均需48小时1次核酸阴性报告。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出行提示
自2021年12月12日起,从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乘机出发的旅客,需出示“新疆好地方”绿码,并进行扫码登记,同时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航站楼。办理乘机手续及登机,须提前与所乘航空公司及目的地机场所在城市联系,了解准确的防疫政策。
自12月13日起,所有国内来乌鲁木齐的旅客(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乘机手续,核酸报告时间以核酸采样时间至航班起飞时间为计算区间。同时根据新疆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要求,到达乌鲁木齐机场的进港旅客,还需要下载注册“新疆好地方APP”,完成入乌鲁木齐市申报。所有“来乌返乌”人员落地后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身份证,配合做好访客信息登记。
中高风险地区:
1.云南省德宏州,
2.澳门特别行政区,
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通辽市,
4.甘肃省兰州市,
5.北京市,
6.河北省石家庄市(除辛集市),
7.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
8.江苏省徐州市、南京市、无锡市,
9.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嘉兴市,
10.辽宁省大连市,
11.吉林省吉林市,
12.福建省泉州市,
13.上海市,
14.陕西省咸阳市、西安市,
15.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
16.广西南宁市、桂林市、崇左市,
17.江西省吉安市。
对14日内有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喀返喀人员,采取14+7日医学观察措施。
阿克苏
(截至12月14日)
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隔离及防疫要求(涉及地市区,非必要暂时不要至阿克苏):广东省东莞市,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广西区南宁市、桂林市、崇左市,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内蒙古通辽市、呼伦贝尔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辽宁省大连市,云南德宏州、河北省石家庄市,福建省泉州市旅居史的旅客,落地后集中隔离。
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浦区),北京市(海淀区)旅居史旅客采取集中隔离。广州市、上海市、北京市其余地区旅居史人员在分流点经研判后纳入集中隔离和社区管控。
有以下13省市自治区23地旅居史乘客,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报告时间),抵克后集中医学观察14天:
1、内蒙古:①满洲里市、②呼伦贝尔市、③通辽市 2、云南省:德宏州 3、黑龙江省:①齐齐哈尔市、②哈尔滨市 4、上海市:①浦东新区、②青浦区(其他区签订承诺书后放行) 5、浙江省:①杭州市、②宁波市、③绍兴市 6、江苏省:①南京市、②宜兴市 7、陕西省:①咸阳市、②西安市 8、河北省:石家庄市 9、广东省:①东莞市、②广州市白云区(其他区签定承诺书后放行) 10、福建省:泉州市 11、广西省:①南宁市、②桂林市、③崇左市
库尔勒
(截至12月14日)
1.上海全市。
2.云南德宏州 3.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 4.内蒙呼伦贝尔市 5.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 6.江苏省南京市。
7.陕西咸阳市、西安市。
8.浙江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
9.北京市海淀区 10.河北省石家庄市 11.广西省南宁市、崇左市 12.福建省泉州市
以上重点地区暂缓来库。非重点地区旅居史旅客,均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喀纳斯
(截至12月16日)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
2.内蒙古通辽市、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3.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
4.云南省德宏州;
5.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
6.陕西咸阳市、西安市(12月9日以来)
7.(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
8.(11月28日以来)北京市;
9.(11月19以来)河北石家庄;
10.(12.3)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东莞市。
11.(12.4)福建泉州市
12.广西南宁市、崇左市。
13.安徽省宿州市
上述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地核酸,经属地研判,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低风险区,实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落地核酸,完成核酸采样后即可通行。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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