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九章法律参考08:委托理财保底条款效力认定及相关问题的司法观点

2015-03-31 审判研究



欢迎关注转发

输入日期提取历史消息


九章研究所

中国法律知识总库


编者按:作为 Classic Law 的法律专业研发团队,九章研究所进行覆盖所有司法实务领域的体系化、系统化的实证分析,寻找、归纳裁判逻辑和规则适用的规律。审判研究与九章研究所联合推出九章法律参考专栏,期待为法律规则的适用提供实务参考和研究范本。


阅读提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常常作出保底承诺以吸引投资,那么发生争议以后,司法对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的效力等法律问题究竟态度如何?



委托理财保底条款效力认定

及相关问题的司法观点


项目描述

本项目以包含保底条款的委托理财协议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相关裁判文书中受托方的主体类型、保底条款的类型,以及司法审判实务对此类协议的性质、保底条款的效力和委托理财协议效力等问题。

样本搜集

数据来源:中国法律知识总库 www.classiclaw.com

法律要目:民商法>债权>合同>委托合同

文书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及下级法院制作并公开的裁判文书

数据采集:截至2015年2月12日

分析路径:研究人员通过系统的事实模型构建工具,选取了涉及保底条款且符合本项目研究条件的裁判文书273件 。其中不包含银行作为受托方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可以提供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

剔除没有讨论保底条款效力,以及同一案件中的冗余数据,纳入分析范围的裁判文书189件。由于部分案件涉及多个含有保底条款的协议,研究人员将不同协议的信息分别作为一条记录进行了提取,最终共计抽取233条记录。

实证分析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管理、投资于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保底条款是指保证本金或者特定收益。

实践中,委托理财受托人可能通过保底条款诱使委托人达成委托理财交易,然而保底条款常遭受否定性评价。

一、受托方的主体类型

研究人员分析发现,受托方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73家、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61家、自然人99名,具体参见下图:




二、保底条款的类型

研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保底条款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仅保证本金的特定比例;2、仅保证本金;3、保证本金加利息或固定收益。

基于以上区分,事实模型中保底条款的类型概况如下:




可以看出,实务中保底条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受托人承诺全额返还本金,约占全部结果的97%,仅有个别保底条款未保证全额返还本金,但也承诺返还本金的特定比例,例如本金的80%等。另外,受托人通常在承诺全额返还本金之外还承诺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或固定收益,此类情况共占全部保底条款的78%。

三、合同性质认定

研究发现,司法裁判对于约定了委托理财保底条款的合同的定性并不统一,有的认定为委托理财合同,也有的则认定为借款合同。司法认定具体情况参见下图:




四、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

(一)概览

被定性为委托理财的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如下:




(二)受托方主体类型与保底条款效力认定

研究人员发现,当受托方是金融机构时,法院均认定保底条款无效,这跟部分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不得作出保底承诺有关,具体规定可以参见文后延伸阅读。而当受托方为非金融机构时,对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并不统一:




认定保底条款无效的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及第七条。理由大多表述为:委托理财活动面向的主要是具有较高风险的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而委托人不承担投资风险的保底条款的约定,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和资本市场规则,亦违背了委托关系中责任承担规则,与民商法的公平原则相悖,故应认定为无效。

(三)保底条款类型与保底条款效力认定

分析数据显示,“仅保证本金或本金的特定比例”类型的保底条款,被认定有效的比例高于“保证本金加利息或固定收益”类型:




五、委托理财合同效力的认定

保底条款无效的,是否会影响整个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数据显示:




六、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法官将合同定性为借款合同的,合同效力的认定情况如下图所示:




约一半被明确认定为无效借款合同,理由主要包括:非法融资、企业拆借等。

项目小结

1. 实务中保底条款基本表现为保证返还本金,其中大部分同时保证了利息或者固定收益。

2. 法院对于包含保底条款的委托理财合同的定性不统一,其中3 / 4被认定为委托理财合同,1 / 4被认定为借款合同。

3. 法院对于保底条款效力的法律认定并不统一:受托方为金融机构的均被认定为无效;受托方为非金融机构的有约2 / 3被认定为无效;保底类型为仅保证本金或本金特定比例的,被认定为有效的比例高于保本加利息或固定收益的情况。

4. 在委托理财条款无效是否导致整个委托理财合同无效这个问题上,法院的认识并不统一:约42%的案件支持委托理财条款无效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无效。

5. 被定性为借款合同的,近一半因非法融资等被认定为无效。

延伸阅读

证券法 2014年修正

第一百四十四条 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2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2002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第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

(二)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五)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关联阅读:九章法律参考往期要目,输入日期可以提取阅读

20150106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50120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及后果

20150203 违约金过高的司法判断

20150217 成年大学生子女的抚养费

20150303 知识产权犯罪缓刑适用率高背后的原

20150317 图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若干问题17项

——感谢阅读——

消息:人民法院出版社、审判研究公众号正在进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系列图书赠书活动,回复20150313了解活动详情。



提示尊重原创版权,转发请于文首标明作品来源于微信公号审判研究和作者。回复目录获取历史内容条目 ,回复APP下载安卓审判研究APP ,支持自定义关键词检索历史内容。欢迎您给我们提出建议和惠赐专业作品,与更多法律人分享阅读。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查阅历史消息目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