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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持股达35%的缅甸公司,不遵守这个规定将被严厉追责

今日汇率:中缅 1:273.73  缅中1:0.00365


【缅甸中文网讯】缅甸央行发布消息称,根据外汇监督委员会会议(32/2022)发布的决定,外资持股达35%的缅甸公司,需要将公司外币账户中的外币兑换为缅币。



获得外币兑换权(AD)的银行发布的公告称,我们收到政令,要把外资持股达35%的缅甸公司的账户,发给中央银行。


据悉,根据政令,取得外币兑换权的(AD)的银行,需要尽快把各个企业在相关银行内开设的美元账户内剩余的美元额度统计出来,填表后提交给央行。同时,取得外币兑换权的(AD)的银行需要根据规定,将企业开设的美元账户内剩余的美元兑换成缅币结算给相关企业。收回美元的数额最迟需要在7月18日晚6点前呈报给央行。

根据央行发布的指令得知,不遵守规定的企业将被根据《外汇管理法》35条例立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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