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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的律师也需要一份详尽的法律检索报告|办案手记

曲金亮 天同诉讼圈 2022-03-20



本文共计4,212字,建议阅读时间8分钟


一般来说,事实、证据与法律是处理争议解决案件时必备的三要素。凡案件必检索,是我们在处理复杂诉讼案件工作中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要求。如果说足够熟练地掌握一个案件的所有事实、证据及法律关系是处理案件争议时的底气的话,则检索报告相当于为这份底气增添一层BUFF加成。


一、检索报告的用途:不止于解决法律适用


那种认为检索报告只有在解决案件存在的法律争议时才有用的想法应当是值得警惕的。

——鲁迅(没说过)


就笔者有限的经历而言,检索报告在处理诉讼案件全流程过程中都能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1.总结裁判观点


总结裁判观点是检索报告最外在的功能。通过对各层级法院对某一事实及法律问题的认定和解决方式进行梳理,检索者可以较为快速地掌握涉案问题的最新裁判思路,这也是与裁判者进行思想理论交流的一种方式(当然交流仅是单向的)。


2.评估案件风险


在总结法律及裁判观点后,可以较为明确地评估在办案件本身的风险。在全面细致地检索下梳理出各种于己有利与不利之处,对于案件办理者而言能够较为全面地掌握案件存在的各种可能;对于当事人而言,也能使其较为清醒地认识自身案件存在的各种风险,从而不至于对承办律师作出各种相对任性的要求。


3.确定代理思路


从检索报告中寻找有利的法律与裁判观点,形成可行的案件代理思路是检索报告发挥出的最有价值的作用之一。


4.预判案件走向


在案件提交法院之后,通过对处理案件的法院及承办法官以往针对相似案件的裁判倾向的梳理,其实可以较为明确地预判案件的最终结果与可能的走向。


5.辅助庭审材料


庭审时备上一份详尽的检索报告,在法庭调查及辩论时将与涉案问题有关的检索结论信手拈来,在增强自身信心的同时,也能使法官对承办律师的专业能力与可信度增加一些认可。

 

二、检索报告的形式:依据使用对象不同,形式可有所调整


1.律师自用版


大部分情况下,检索报告的制作仅是为了律师团队内部办理案件时使用。在此情形下的检索报告应当充分详尽搜集各种有利与不利的法律与裁判观点,并通过归纳梳理,整理出在办案件各种可能的结果,从而筛选出对在办案件而言最佳的代理思路与可行性方案,或在充分评判各种风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提交客户版


对于提交至客户的检索报告,相应内容应当与律师自用版检索报告有所区别。在该类检索报告中,制作者可依据代理思路总结裁判观点,并通过概括归纳检索结论,向客户传达出清晰明确的代理倾向性意见且充分披露相应风险,辅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客户对自身案件能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知。


3.提交法院版


拟提交法院的检索报告与律师自用版及客户版还应当有所区别。由于法官一般工作较忙,细致全面地翻阅当事人一方提交的检索报告的概率较低,所以此时的检索报告应简洁明了,结论清晰,不宜篇幅过长,如内容过长时则应添加必要的摘要及目录索引。应当明确的是,作为代理人,我们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件时其实需带有一定目的性。因此提交至法院的检索报告在内容上应重点展现主审法官、合议庭、同级及其上级法院在对同类或相似案件处理中的裁判思路,且主要提取于己方有利的法律及裁判观点。而对于裁判观点和思路不利于本方的案例,我们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找出个案与本案之间事实基础不同的地方,论证该裁判观点不能直接适用于本案,如果对方当事人举示相关案例时,我们可以及时作出回应。


关于检索报告的提交时机,如庭审过程非常理想,一切皆如庭前预料,则可在庭审结束时即向法庭提交,并可向法庭简述检索结论,再次加深法官印象;如庭审过程与准备材料有所差异,则可在庭下补充检索后将检索报告与案件代理意见一同提交。

 

三、检索报告的内容:详尽是原则,实用是目的


一份形式完备、内容详实的检索报告应至少涵盖检索概述、检索结论、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整理、针对检索问题的相关学术争议(必要时)及必要的背景信息等内容。


1.概述部分


(1)检索背景


检索背景为待检索问题的基础,检索背景一般为案件涉及的事实。在天同团队配置模式下,检索报告一般由辅庭律师制作,供出庭律师或合伙人在庭前案件准备及庭审时使用。所以在检索报告的制作者并非检索报告的使用者的情况下,展现必要的检索背景就显得很有必要,一方面可供检索报告使用者快速了解检索报告针对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供出庭律师及合伙人在背景描述的基础上判断检索问题是否准确,是否需要补充检索等。


(2)检索主题


检索主题一般为案件争议焦点所涉及的事实或法律问题。检索主题的归纳考验检索者对案件整体的熟悉程度及对涉及事实与法律问题的总结归纳能力,检索主题提炼精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检索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适用程度,因此归纳提炼检索主题之前需全面掌握待检索案件的基本事实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检索主题的罗列需清晰准确,简明扼要,内容或形式一般为若干短句或短语。


(3)检索条件


检索条件的内容可包括关键词(如无法提炼关键词,可以法条为检索内容)、法院层级与案件审级等条件。


关键词一般为案件涉及争议焦点的单词或短语化表达。有时可以直接以检索主题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但有时需在检索主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提炼进行检索。


对于裁判案例涉及的法院层级,可根据具体检索要求进行筛选。在非定向检索时,一般优先选择层级较高的法院;在需要定向针对某一法院或法官进行检索时,可仅检索该法官过往审判的案件的裁判逻辑及其上级法院对案涉问题的审理思路。


在法律法规的检索上则应以全面详尽为原则,并可根据案件地域或行业特点需要有针对性的辅之以地方省级法院发布的一些特色的司法裁判精神及地方政府相关部分的规章性文件。


(4)检索工具及日期


当前我们常用的检索工具一般为无讼案例、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中国裁判文书网,各个检索网站各有利弊,各位看官可以自身喜好选择;此外,随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实务及学术专业文章越来越多,搜狗微信在快捷检索也有独特的优势之处,比如发布本篇文章的天同诉讼圈即有很多对某一问题涉及的法律争议及不同裁判观点进行总结与梳理的专业文章(完全看不出这是一条广告)


此处的日期为检索日期,记载日期的作用在于方便后续更新补充检索。


2.检索结论


检索结论是检索报告的核心内容,是整篇检索报告的精华部分所在。检索结论是对整篇检索报告最核心的部分所进行的提炼总结。


检索结论的整理可分为总结归纳型与分析演变型。总结归纳型即为在本篇检索报告涉及的内容的基础上,分类整理不同的观点,观点之间可能会存在冲突,但各个观点一般应当是具体明确的。分析演变型的检索结论即为当检索报告涉及的某一问题并无固定结论,且存在明显的变化过程时,此时需对变化的具体过程及每个阶段的倾向性观点进行分类整理。


如检索内容涉及当前尚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可对检索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分析过程中应关注该问题存在的理论争议,梳理不同学术观点对该问题的看法,以寻求不同途径的解决方式。鉴于检索报告以实用为原则,在此部分可重点关注知名学者发表的涉及检索问题的理论争议与前沿发展的学术文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的各个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相对而言,包含立法释义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官观的理解与适用系列书籍更有参考价值。


3.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整理方式一般依据其效力等级自上而下罗列(效力等级最高的宪法在涉及民商事案件检索报告中一般无需罗列),且需列明具体条款及本条款所涉及的解释、理解与适用观点等。


如检索出的部分有利条款处于失效状态,应列明失效的时间以及是否被其他法律更新替代等。


此外,如前所述,依据办理案件所处地域及行业不同,除全国通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各个地方存在的司法规则、政府部门规章、地方行业规范等也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罗列,在办理案件时参考使用。


4.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的整理与排列方式并无明确统一的格式,一般文字叙述式与表格式罗列为最常用的方式。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需注意:


1)案例也分等级: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作为最有参考及适用价值的案例应优先整理;裁判日期越往后应越优先排列。


2)裁判法院等级:依据案例的裁判法院的等级,最高院案件优先,其次为各地省高院,再次为中院,基层法院的案例除非是为了针对该基层法院而进行的检索,否则一般不引用基层法院的裁判案例与观点(并非歧视基层法院,而是一是基层法院案件最多,整理较为复杂;二是基层法院数量最多且区域范围有限,导致基层法院的法官可能不会互相引用同级基层法院的裁判观点)。


3)区分不同审判程序:一般来说二审裁判观点优先于一审;最高院的判决文书的观点优先于再审裁定文书。


4)定向检索: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的定向检索。选取一个案例应至少关注其“本院经审理查明部分及本院认为部分”。本院查明部分关注的是案件事实,在此可关注该案例与在办案件案情是否存在相似之处;本院认为部分一般是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后,适用法律前对案件法律关系所进行的说理,在该部分中可研究选取案例与在办案件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似或可取之处。


5)全面检索:检索案例时需以全面详尽为原则,既要充分检索对代理方有利的观点,也要依情况检索对对方有利的观点。于己有利的观点可引用,于己不利的观点需做好应对方案。


6)整理选取的内容:


案件的内容的整理选取以简洁但不失其原意为准则,内容可包括案件名称;案号;审理法院;审理程序;裁判日期;合议庭人员;案情简介;裁判观点等内容。其中在截取裁判观点时要善于运用加粗、标黄及下划线的方式突出显示较为有价值的内容。


5.必要的背景事实检索


严格来说背景检索并非法律检索的内容,背景检索是作为法律检索的辅助与补充内容而存在的。所谓背景检索一般是针对当事人所涉及的案件有关的事实问题进行的整理归纳,例如在与公司有关的诉讼案件中,对于公司的股东变更、股权调整过程、公司涉诉情况及在其他诉讼中是否包含与在办有关的案件事实情况进行梳理。虽然该部分并不涉及法律争议问题,但有时对于查证案件事实,还原争议事实焦点也能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检索报告作为处理诉讼案件几乎必备的材料之一,对于律师树立案件办理的全局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形成一份完善可使用的法律检索报告一般来说也较为不易,期间可能耗费较多的时间与人力,所以应避免使检索报告成为一次性用品,善于整理归纳检索报告,形成相应的知识管理,积累检索报告也是积累知识的一种绝佳而有效的方式。

 

注:本文并不涉及具体检索方法,如对检索方法与技巧感兴趣可参见天同律师事务所吴陶钧律师等在天同诉讼圈发布的相关文章(检索效率太低?或许可以试试这个数据库你应该建立的法律检索书库,这里都有)及无讼学院近期推出的《庭审制胜全流程》课程(谁能想到结尾竟再次暗含了一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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